close
許多台灣人(尤其是老人)貪小便宜,
常常去用餐後,把食物打包回家,
如果是自己吃剩的,當然沒甚麼問題。
但是如果是去那種吃到飽的餐廳,
或自助式的餐廳,例如 飯店早餐 Buffet,
把熟食打包入自己包包,
則構成竊盜罪!
我認識有些長輩,
去自助式餐廳用餐,
然後把飯店料理過的熟食、例如包子、雞腿、蝦子、壽司一直往自己的包包放,
打包食物帶回家享用,
這樣觸犯刑法偷竊罪!
以下提供司法實務(台北地方法院 108年年度簡字第714號刑事判決)供參考。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